
异地换领身份证原身份要被收回吗?
要回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居民***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有的时候是需要收回来,有的时候不需要收回这个一般过期的***就没有法律效力了,如果是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的,你领取***的时候需要收回,如果异地办理,你选择邮寄的话,当时没有收回就不会收回了。
户口本上的人整体消亡三十年不变的土地怎么办?
2017年10月份在北京召开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明确了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通过报告获知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2027年前后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至2057年前后。
农村土地再延续三十年不变,应按国家文件规定办事,对死去的人土地如何安排?土地属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制财产,承包户有承包权,死去的人的土地,子女的户口如果在村里,还在耕种土地,有优先承包权,如果户口不在村里,死去的人土地由集体所有,可以转让承包他人。
有人说,农村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国家的,不许买卖,如何进入市场?那是骗人。这是没有理解三权分离的目的。农村土地入市并不是允许所有权买卖,而是将分离出来的经营权进入市场。所有权还是集体的,承包权还是自己的,承包期结束,经营权也就收回,可以流转、出租给其他人,也可以入股。
一般来说,在本来土地承包期间,往往会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就是说,即使这户家庭成员有新增人口,也不会再给添地,即便有家庭成员去世减人了,也不会减少土地的。说白了就是,农村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承包地,继续耕种和享受土地承包权益!
大多数有儿有女的家庭土地都是平衡的,与重新承包土地沒有什么区别,而多女户又是坚决不同意重新承包的,所以主张重新承包土地的人就成了少数派,而重新承包土地需要征得村民小组80%以上人的同意,而人的惰性本来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户囗本上的人整体消亡三十年不变的士地怎么办?
答,自农村实行家庭土地承包制以来,国家根据农村实况变迁对承包法做了多次完善。家庭承包制以家庭为承包单位,每一个成员都有同等份额。家庭成员增减不影响原合同的法律效律,但是如果情况如同以上所讲,家庭成员己全部消亡,此家庭成员全不复存在,合同的义务和责任都消失。集体有权收回承包土地。
户口本上的人,整体消亡30年。不变的土地怎么办?
户口本上消亡的老人。一般都是有子女们承包他的。田地。在以前儿子跟父母都是确权开的。死掉的老人,他的田地是儿子们可以继续使用和种田的。另有安排,也是一个挺麻烦的事。所以一般都是有儿子,女儿们做的。
原单位给解决北京户口,但是签订了一个协议,五年内不得离职,否则赔偿五万元,合法吗?
你好,仔细看了服务协议,其中:
1、该协议有效,因为一方(你)已经签字,而另一方(公司)虽然未签字盖章,但其已按约定履约了其责任,再个你们双方遵守且已共同执行两年八个月,期间也未就此协议有过异议。
2、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进行赔偿,赔偿数额正如你说的那样,不得超出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费用。
3.、你的户口原单位是无权处置的,也就是说户口非你本人申请,是不会被退回原籍的。不过原单位有权拒绝、不配合你使用该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