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真实户籍人口数量?
2189万
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发布,从人口、生态、环保、户籍、交通、教育等方面,明确了北京未来5年的发展路径。建议指出,治理“大城市病”,全面落实疏解非首都功能任务,推动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调整退出,推动部分教育、医疗、培训机构等公共服务功能向京外发展;集中力量在通州建设市行政副中心,确保到2017年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整体或部分迁入取得实质性进展;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全市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确保人口规模不突破“天花板”,实施居住证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北京常住人口1961.2万人。 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北京常住人口2189.3万人。 十年,北京增加了228.1万人,平均每年增加22.8万人,年平均增长1.1%。比上个十年的年平均增长率3.8%下降2.7个百分点。
十年间,北京常住人口规模继续增加,增速有所放缓。 其中,外省市来京人口为841.8万人,规模较十年前(704.5万人)增加137.3万人,增长19.5%,年平均增长1.8%。外省市来京人口占常住人口的38.5%,这一比重比2010年(35.9%)增加2.6个百分点。
自2015年起北京市常住外来人口数量逐年下滑,2019年北京市常住外来人口数量为745.6万人,较2019年减少了19.00万人,同比减少2.48%,2020年首次出现大幅增加,且超过2014年水平,达近五年来最高水平,2020年北京市常住人口达到了历史顶峰
北京市2021年生二孩政策补贴?
(一)、增加产假天数
之前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北京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变更后,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期,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外,还享受30天生育奖励***。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期。
(二)、增加配偶陪产***
北京市人口与***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北京女职工生育后,其配偶可享受陪产***15天。这是在原本产***时常不变的情况下新增的***期。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1、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生育享受产***的,产***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天数计发。
2、生育津贴即为产***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3、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经生育或***生育享受产***,本通知执行之日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生育津贴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4、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